关于校园地助学贷款随时还款相关功能的通知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功能已于近期完成升级改造。还款功能升级后,提前还款将计息至还款当日,并实时完成还款金额的扣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时还款功能介绍
还款功能升级后,根据最新还款规则,对于提前还款和逾期还款,借款学生可以随时主动申请偿还助学贷款本息,利息逐日测算,不再以月为单位,利息计算到申请当日,且不设还款金额下限。还款资金先由代理结算机构(支付宝、银联)D+0日扣收,银行再于D+3工作日完成入账、系统更新。
随时还款适用于提前还款和逾期还款,到期还款及合同约定的每年正常还款日12月20日(合同最后一年为9月20日)仍然保持批量扣款。
二、随时还款开放时间
全年大多数时间学生都可申请随时还款,但是财政贴息申领期、月末前5天、年结、每天23点到24点等时间段除外,具体以学生在代理机构终端操作随时还款时显示状态为准。
三、随时还款调整方式
根据监管要求,还款方式变更需借款人本人同意。
线上签约:首次随时还款需要学生在“学生在线系统”(APP不支持)和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银联不支持)中,线上同意还款方式转换调整。
四、注意事项
1.2023年之前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客户,需要完成随时还款签约后方能进行随时还款;有2023年(含)及以后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客户,无需签约,自行开启随时还款功能。
2.由于银行间对账需要,随时还款每笔合同每天只能进行一次有效还款,3个工作日完成扣款入账后即可进行下次还款操作。
3.随时还款签约后不再适用月度逾期批量扣款,且不可回退为未签约状态,请慎重操作。
五、生源地助学贷款随时还款注意事项请参照各生源地学生资助部门官方公众号。
附:支付宝-新平台用户还款操作说明
(编辑:方照圆 | 编审:王金帅 | 责编:洪立伟)